药房
上海同心护理院的药房,特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主管药师1名,其它工作人员均是药剂学专业的技术人员。
药房配方人员严格根据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调配发药,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用随配。根据院内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,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。
含有法定“特殊药品”的处方调配,全部按照国家有关《精麻药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调配。
药品的保存严格按照:在常温(温度0--30℃)、阴凉(温度不高于20℃)、冷藏(2--10℃)的条件下储存,相对湿度保存在45--75%之间。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的标注来操作。